4人違強制檢疫令被定罪 2男罰款1.2萬及監禁1周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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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3男1女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
衞生署今日(26日)公布,再有4名人士因分別違反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或第599E章《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刑,涉案的3男1女分別被判罰款1萬至1.2萬港元,其中2人更被判即時監禁7日。截至今日,共有75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萬港元不等。
首宗個案涉及1名26歲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惟她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5月7日的突擊檢查中,被發現脫下手環。她被控違反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被判罰款1萬港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1名61歲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3月30日離開其檢疫地點,被控違反第599E章《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被判罰款1萬港元。
其餘兩宗個案涉及2名分別為80歲及46歲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分別於3月27日及7月3日離開其檢疫地點,2人均被控違反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被判罰款1.2萬港元及即時監禁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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