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衣櫃藏指節套等武器 官指殺傷力大須阻嚇判監11個月

202011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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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彥中因在家中藏有指節套等武器被判監禁。
25歲裝修工在睡覺時遇到警方搜屋,並被搜出指節套、伸縮棒及彈叉等物品。經審訊後他被裁定管有違禁武器、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共5罪罪成,今(27日)在東區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崔美霞指案中物品數量龐大,部分可造成非常嚴重殺傷力,判刑需具阻嚇性,判處被告入獄11個月,另罰款6000港元。
控罪指,被告梁彥中於去年9月30日,在荃灣梨木樹邨葵樹樓某單位,管有一個指節套、一枝重力操作鋼棒、兩個彈叉、一個彈射器、3袋玻璃及金屬彈珠、以及3部無線電通訊器具。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涉案的物品製作粗糙,也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意圖使用涉案物品,而事實上,警方上門搜查時,被告正在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