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認潛港鐵站毀月台幕門候懲 維修費逾261萬元

2020112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兩名被告今日於區域法院認罪。
兩名青年去年凌晨手持鐵錘及鐵筆闖入已關閉的港鐵將軍澳站,破壞10多道月台幕門,造成逾261萬元的損毀,最後當場被制服。二人今(27日)在區院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還押至12月11日量刑。法官明言本案有別於一般入屋求財的案件,情況類似暴動的行為。
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侍應的盧智聰(21歲)及報稱無業的林俊(24歲),他們承認於去年10月8日,非法入侵港鐵將軍澳站,意圖損該建築物或站內任何東西。法官直言除非不問世事,否則「唔會唔知道暴力社會運動係點」。在聽罷求情後,法官下令先替盧索取背景報告,及替林取精神科報告後才判刑。
律師求情指,盧為家中經濟支柱,平時樂於助人。他當日與約林傾談,期間談到社會事件,林提議到港鐵站進行破壞以表達意見,他遂同行。
法官聞言質疑他們的行動與表達意見有何關連及幫助,辯方同意兩者沒有任何關連,盧只是一時衝動犯案,林給他的鐵錘他並沒有用過,當時進入月台亦只因關心林,叫他快逃跑。他在經濟能力容許的範圍內,他願意賠償2萬元。
至於另一被告林俊,律師同意他的破壞行為不可理喻,但他有情緒問題及躁鬱,有自殺傾向,因看到示威相關新聞,以及警方暴力拘捕的情況,情緒才變得波動,他又聽聞港鐵會接載防暴警,一時衝動才去進行破壞,意圖警方不能再乘坐港鐵。
律師強調,兩名被告並非相約前往犯事,犯案所用的工具亦只是在附近地盤拾獲。
案情指,去年10月4日宣布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後,多區港鐵站設施遭破壞,而將軍澳站則在同月5日至11日期間關閉。案發時,閉路電視片段拍到兩名被告先後進入將軍澳站及進行破壞,及將工具棄在路軌上,其後被制服。盧在警誡下承認進入站內,但沒有破壞任何東西,而林亦承認以鐵筆破壞幕門,更表示「係我做嘅,唔關佢事」。
案中有14道玻璃幕門被破壞,4道門上有刮痕,港鐵需支付逾261萬元維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