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示威者或可接受警司警誡 議員憂「愛佢變咗害佢」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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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事務委員會今舉行會議。(何天成攝)
反修例示威暫告緩和,保安局官員表示,留意到有年輕人在示威中是「畀其他人嘅壓力迫去」,或是「唔去會被排斥」,故認為給予他們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可讓他們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有議員擔心「愛佢變咗害佢」,令年輕人被有心人利用。
保安事務委員會今(12月1日)舉行會議,保安局官員指,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扭轉了社會在過去一年多以來的亂局,市民毋須擔心再有暴力事件在身邊出現,但強調社會中仍有安全風險,未來會加強宣傳,向各界介紹國安法。
議員麥美娟表示,施政報告中提到,讓在反修例示威中被捕的特定年輕人獲「警司警誡、簽保守行為」機會,或有機會「愛佢變咗害佢」,令年輕人認為只要年輕便不用負責,甚至有機會讓年輕人變成「畀人利用的工具」。
保安局官員回應指,在推出任何的政策時,除考慮該年輕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外,亦要傳遞守法的意識,選擇以警司警誡處理的年輕人,會有一系統的考慮因素,包括其所犯的事並不是嚴重罪行。
他又指,個人留意到兩種情況,包括有年輕人是在其他人的壓力迫使之下犯事,甚至留意到在該活動上或有成年人,若該年輕人「唔去就會被排斥」,認為在該兩種情況下若事主認錯、有悔意,是「情有可原」。
議員梁美芬提問,警方就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的青年人,日後會否再有跟進的後續工作?官員回應指,有關的青少年仍在當局的監管範圍,始可進行針對性的監管,而參與警司警誡計劃的青少年,按計劃會有2年時間在警方的監管及誘導之下,把涉事青年轉介予不同的社福組織。
就困擾香港多年的假難民問題,保安局官員指,希望在修例後可以從源頭打擊有關情況,以加快遣返程序、加快入境處及上訴委員會的審核時間。議員葛珮帆要求加快假難民申請司法覆核程序,官員強調會與司法機構討論,但重申法治是香港的基礎,會研究如何加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