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入立會男子獲准保釋 議員憂被告潛逃風險增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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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浩鼎(左)和葛珮帆(右)質疑裁判官批准范俊文保釋,會增加被告潛逃風險。(馮子健攝)
東區法院於11月30日批准一名曾於去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涉觸犯暴動罪的28歲男子范俊文保釋。有議員質疑裁判官做法增加被告潛逃風險,認為法律上出現錯誤,要求律政司就保釋提出複檢。
身為律師的議員周浩鼎指,法院批出保釋前需要考慮案情是否嚴重,而范俊文涉觸犯暴動罪,認為東區裁判官錢禮未有考慮批准保釋或導致被告有機會潛逃,對錢禮的決定表示質疑。周又稱批准保釋是法律上出錯,有機會令市民認為觸犯嚴重罪行亦有機會保釋,要求律政司就錢禮批准保釋作複檢。
議員葛珮帆指,錢禮批准保釋引起社會嘩然,稱早前12瞞逃事件中,有10人處於保釋階段,其中7人獲錢禮批准保釋。葛認為棄保潛逃有先例,屬於有組織、有安排,錢禮再對觸犯嚴重罪行人士批准保釋是不合情、不合理。葛又稱,有市民投訴錢禮處理反修例案件的手法偏頗,促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採取措施,要求錢禮不得再審理與反修例有關的案件。
大批示威者於去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的范俊文一直缺席聆訊,直至法庭發出拘捕令。其後,范於11月30日被押解往東區法院,就該項傳票及一項暴動罪應訊。法庭將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港元保釋外出,但須守禁足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