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Sir」訂4.4萬元飲品後走數兼落格  警拘1男涉冒警及欺詐

202012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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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兆堅(左)聯同事主阿風到葵涌警署報案,懷疑有人涉嫌干犯《盜竊罪條例》及涉嫌冒警。
葵青區議員尹兆堅今日(1日)聯同一名飲品代理公司負責人到葵涌警署報案,指去年8月收到一位自稱警員「黃Sir」下單,訂購逾4.4萬港元的飲品送到8間不同警署,惟事後經多番追討仍未能追討有關款項。兩人懷疑有人涉嫌干犯《盜竊罪條例》中欺詐、不付款而離去等罪名,又質疑有人涉嫌冒警或違反《警察通例》。荃灣警區重案組傍晚拘捕1名39歲男子,涉冒警及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負責人阿風(化名)指,去年8月10日收到一名自稱「反黑組黃Sir」的訊息,透過WhatsApp訂購大量飲品,總值4.42萬港元,分成10張訂單。阿風表示,自己按訂單要求,於同月15、16、23及27日分別將飲品送到8間不同警署,惟「黃Sir」於一個月付款期屆滿後,未有支付有關款項。
阿風指,自己在過去一年透過WhatsApp向對方追討款項不少於10次,但遭對方以各種理由拖延,包括「上頭未批錢」、「近日比較忙未入表格申請」,甚至佯稱「已準備好支票,但因工作繁忙而未能前來交款」等,遂尋求區議員協助。
協助事主的尹兆堅質疑,涉案人士涉嫌干犯《盜竊罪條例》第16A及18C條,即欺詐,及不付款而離去;又懷疑有人冒警,即涉嫌干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條,假冒公職人員或假裝能影響公職人員。兩人到葵涌警署報案,希望警方可秉公辦理,徹查事件,令事主追回應收款項。
消息指,早前有富翁透過一中間人向涉事飲品代理公司訂購飲品,惟該名中間人將有關款項「落格」,強調事主所指的「反黑組黃Sir」並不存在,而事件並不涉及任何警務人員。
警方傍晚拘捕1名39歲男子,任職食品推銷員,他涉嫌冒警及以欺騙手法取得財產罪。警方指,該名男子自稱O記重案組「黃sir」,向受害人訂購飲品後,要求受害人在去年8月15日至27日期間,分10批向8間警署送出340箱飲品,警員亦有收貨。初步調查發現,事件涉及一名富翁,他透過該名男子向警員送贈汽水以作慰勞,疑有人「落格」,收款後雖有訂購飲品,卻不付款,疑私吞了富翁捐出的款項。警方指,案件在荃灣區屬首次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