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被告涉身懷白電油收據 稱遭警推窗邊恐嚇

202012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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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鄧梓良否認有嚇過案中兩名被告。
警方去年10月1日凌晨到灣仔軒尼詩道一個單位搜查,發現白電油、玻璃樽及布條等可疑物品,單位租用人及屋內5人事後被捕,他們否認串謀暴動罪,案件今(2日)於區院續審。辯方指當日有份拘捕的警員,曾將其中兩被告推向窗邊恐嚇,但警員否認。
拘捕首被告的探員鄧梓良出庭作供,表示在帶隊督察向各人宣布拘捕後,他再搜查首被告的銀包,發現有兩張購買白電油的收據。
辯方則向鄧指出,他曾獨自帶首被告張浩輝進入廁所並關上門,喝令張交出電話密碼,又曾捉張的手欲為電話解鎖。之後他更把張推向窗邊,並指:「呢度好高嘅,好容易掟你落樓」。
辯方又指,鄧又曾與一女警及第四被告蘇美莉進入廁所,他捉住蘇臉頰指:「生得好眉好貌,點解要做呢啲嘢」,又跟她說:「你死梗喇」,更將她推向窗邊,着她跳出去,直至認為將她嚇得不輕,才把她拉離窗邊。惟鄧梓良對辯方所指一一否認。
案中6名被告為23歲電競選手張浩輝、21歲學生胡凱富、21歲文員陳子斌、25歲文員蘇美莉、17歲學生李盈莉及24歲無業的沈卓勤。他們現被控於去年9月28日至10月1日,在香港串謀他人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