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深圳狎女友5歲女 來港被捕非禮罪成還押候判

202012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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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非禮罪成。
30歲內地男商人吳森雄被指在其深圳住所中,乘女友的5歲幼女睡覺時,拉下她的內褲並分別用手指及疑似注射器插她的私處致流血,女童其後向生父投訴私處不適而揭發事件。男商人去年入境香港時被捕,經審訊後今(3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還押至明年2月10日判刑,期間法庭會索取女童的創傷報告。
法官裁決時指,X雖然年僅5歲,但根據其作供神態及內容,無疑她是誠實的小女孩,她能分清非禮她的人不是生父而是被告,又向祖母表示母親不想她報警,顯示她思路清晰,沒有可能是誣告或捏造。
官亦指X的生父及祖母也是誠實可靠證人,二人作供直接,沒有修飾,而X的祖母更一度在庭上發毒誓證明無講大話,表現真情流露。
反之被告聲稱事發時不在深圳的辯解則是不合理及不可信,而X母親聲稱不知道女兒曾投訴遭被告性侵,法官也不接納是誠實證供。法官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確有性侵X,裁定他非禮罪成。
辯方求情指,內地出生的被告只有中三學歷,事發時在內地任物流商人,目前他與X的母親在香港同居,育有一對2歲及3歲子女,但X則沒有再跟他們同住。被告因持雙程證,在香港無收入,其深圳公司亦已結業,一家由X母親供養。辯方指被告要安排照顧子女事宜,希望可讓他繼續保釋。
惟法官認為,X事發時只有5歲,而被告行為明顯違反誠信,他應深知一旦定罪很可能要面對長時間刑期,理應一早為照顧子女作充足準備,故拒絕其保釋申請,將他即時還押監房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