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鑊加罪:黎智英涉瞞1980萬元租金 科技園可收回工業邨用地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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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蘋果日報於將軍澳工業邨的租約。(何天成攝)
黎智英今次被控的欺詐罪,是關於他任股東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佔用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的廠房一事,被指違反租約,並涉嫌向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4年來從力高收取共1,980萬港元的租金。控方指若香港科技園公司得悉有人違反租契,有權收回地段。
控方在庭上透露案情指,香港科技園公司的法定職責是推廣創意產業,公司於1995年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訂立租約,並於1999年落實簽署,而蘋果需推廣創意產業,該公司一直租用該地段至今。至於力高則於1991年開始運作,負責提供公司服務,黎智英和周達權是力高的股東,周同時是力高董事,黃偉強則是力高僱員。
而力高自1998年開始使用涉案地段,直至今年3月始將公司地址遷往灣仔。控方指黎負責簽署租契,周則自2016年成為力高股東兼董事,雖然黃比起黎和周而言屬新僱員,但黃曾於今年4月作虛假聲明,指力高未曾佔用涉案地段,並安排力高轉地址。
控方並指涉案地段價值5.16億港元,各被告濫用涉案地段得益,涉案4年間從力高賺取租金共1,980萬港元,同時間力高亦毋須支付市價的租金。控方補充,若香港科技園公司得悉有人違反租契,有權收回地段。
控罪指,黎智英、周達權和黃偉強3人,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未曾在違反於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以及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是在該租契所容許的情況下,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並以此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下的權利去採取行動,導致該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事件於今年4月下旬揭發時,科技園公司發言人當時表示,該公司與承批人簽署的租契協議訂明,承批人只可在廠房內進行已批准或經該公司書面同意的其他運作,亦不可分租予其他人士,該公司會定期派員進入處所實地巡查。如發現有懷疑違反地契條款及條件的運作,會按契約條件跟進,要求承批人停止有關違規行為,及會按契約條款作出相應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