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外推跌女警 技術員認襲警還押候判

202012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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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晚警方曾在朗豪坊外發射催淚彈。
去年11月2日港島有市民舉行反修例集會,入夜後旺角一帶再爆衝突,警方驅散示威者期間,一名青年因推跌女警而被起訴。青年事後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原定今(7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他決定認罪,裁判官指考慮到案件背景,判刑需具備阻嚇性,決定將他還押至12月21日,待索取背景和勞教中心報告後判刑。
22歲被告張子濤報稱技術員,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3日,在砵蘭街朗豪坊外襲擊女警員X。
案情指,去年11月2日有示威者在彌敦道一帶堵路,警員在彌敦道和山東街設立防線,與約百名示威者對峙。至翌晨12時許,警方向砵蘭街方向掃蕩,當時有約20名示威者在朗豪坊外聚集,示威者看見警察後即時逃去,當中被告亦逃向亞皆老街。女警X向被告表露身份並嘗試截停他,但被告用手推了X一下,令X跌倒地上,最終被告遭另一名警員截停,警誡下他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稱,被告中三後輟學後開始工作,以幫補家計,現時身兼太陽能板安裝技工和煤氣喉管技工兩職。被告為人孝順顧家,雖然父母已分開居住,但他仍會將一半薪金分別供養父母。辯方指被告當晚晚膳後,出於好奇在旺角「睇熱鬧」,及後警方開始驅散示威者,被告出於本能反應亦跟着逃跑,最終一時驚慌下做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