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民入稟求禁「明日大嶼」 指有違《基本法》量入為出原則

202012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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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敏儀(左)在郭卓堅陪同下到高院入稟。(溫卓賢攝)
聲稱是網媒記者的女子曹敏儀,今早(8日)在「長洲覆核王」郭卓堅陪同下,到高院原訟庭遞交司法覆核申請書,要求法庭禁制政府的「明日大嶼」計劃,指該計劃預算建造費達1萬億港元,但預計收入只有7000億港元,違反《基本法》規定要「量入為出」的原則。
申請人曹敏儀在其申請書指,「明日大嶼」的填海造地計劃,建造費初步預算達1萬億港元,但預算收入卻只有7000億港元,因此屬虧本生意。她指此計劃違反了《基本法》第107條寫明,特區財政預算須遵守「量入為出」原則的規定,法庭應當予以禁制。
申請人並指,政府工程經常超支,估計日後的實際建造費用可能高達2萬億港元。至於7000億港元的收入評估,則是以現時香港地價計算。惟此項目完成時已臨近2047年,屆時地價應與深圳看齊,估計賣地收入只有約4000億港元。因此投放任何資金到此計劃均是錯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