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青年誤以為「有得揀」拒感化 官強調判刑非度身訂造
202012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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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馬嘉俊。(楊佩珊攝)
去年11月中,一名有聽障的23歲無業青年,深夜穿上黑色衣物在車公廟站附近流連,結果被警員截查並揭發管有5枚催淚彈彈殼。被告馬嘉俊早前承認無牌管有彈藥罪,案件原定今(9日)判刑,惟辯方指被告與感化官溝通出問題,被認為拒絕接受感化令,故申請索取進一步報告。裁判官指判刑還要考慮懲罰因素,目前仍有可能判監,但批准押後至明年1月20日等候報告後才判刑。
辯方律師稱,被告一向就感化令報告事宜,跟一名姓阮的姑娘溝通,但當中可能有一些誤會,令撰寫報告的林姓感化官誤以為被告不願接受感化。而被告亦誤以為自己「有得揀」,可以選擇社會服務令。
辯方重申,被告本身有自閉症特徵,其智力亦處於邊緣水平,加上對陌生人不信任,跟不熟悉的人常出現溝通問題,如法庭能判被告守感化,相信對他的就業以至社交技能都有好處。
裁判官回應,判刑不能只為被告着想,亦不是為他度身訂造,法庭也要考慮懲罰等其他因素。而被告的選擇亦不只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法庭絕對有權判處監禁。不過,為「公道啲比被告多一次機會」,故批准將案押後以索取第二份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警員於去年11月15日凌晨2時許,乘坐警車在港鐵車公廟站一帶巡邏時,看見身穿黑色衣服和褲子,戴上黑色口罩的被告馬嘉俊。被告甫見警車便逃跑,最終在大圍車公廟路和翠田街附近被截停,警員在他手上的袋內,發現涉案催淚彈彈殼和一罐噴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