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為病人吞嚥困難作預防措施 西醫趙崇就被控專業失德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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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崇就出席聆訊。(李芷晴攝)
西醫趙崇就涉於2016年5月至6月期間,未有為一名女病人執行合適的預防措施,以防止病人在服用藥丸時出現「濁親或哽親」的情況,導致該病人服藥後出現呼吸困難,須接受搶救,最終於同年8月離世,趙因而被控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今日(9日)召開紀律聆訊,案件將於明日(10日)上午及明年1月25日續訊。
案情指,病人劉女士於2016年5月28日因感冒向趙求醫,並於同月31日確診肺炎,她同時需要打針及聞氧氣,病人續於同年6月4日向趙覆診,並出現呑嚥困難、口窒、四肢麻痹等吉巴氏綜合症(Guillain-Barré syndrome)症狀,病人於當日獲轉介至浸會醫院作詳細檢查。而趙當晚亦有到浸會醫院為病人看症,惟趙在進食方面只作出「病人吃適合自己可以接受的飲食」(Diet As Tolerated)的指示。
翌日,病人丈夫為病人購買麵包作早餐,但因病人難以吞嚥而改買皮蛋瘦肉粥,其後在口服1粒長形大藥丸時「濁親」出現呼吸困難,醫院即時為其搶救,期間病人心臟一度停頓致腦部損傷,須留醫深切治療部,及後被轉往伊利沙伯醫院,最終於同年8月16日離世。病人丈夫其後向醫委會作出投訴。
趙作供時稱,當時就吞嚥困難向病人問症,病人指可慢慢進食,未曾試過「濁親」,因此在入院時指示醫院,「病人吃適合自己可以接受的飲食」(DAT)。對於病人「哽親」,他則指「根本唔知點解」,不清楚病人是食藥或食物時出事。趙又指,病人曾是其中學老師,與其關係密切,因此未有轉介病人至神經科醫生,並強調自己有能力處理,亦有反覆查閱其病歷才作出診斷,認為今次純屬意外。
控方專家證人表示,病人有吞嚥困難、口窒等症狀,建議停止DAT指示,不同意趙完全依賴病人的口述,證人又認為病人比一般長者更易發生「濁親」的意外,在進食方面要加倍注意,此外,趙亦應轉介病人約見言語治療師,並進行臨床吞水測試以測試病人吞嚥能力。同時應持續觀察病人的呼吸狀況,但趙僅指示護士每4小時觀察1次。
控方表示,趙在檢閱控方專家證人的報告後,在2019年第2次初步偵訊的供詞中,未有就控方專家證人的指控作出辯解,至開庭聆訊前才補交供詞,趙則稱未曾想過自己會被告而忽視嚴重性。控方又質疑,趙未有觀察護士的護理紀錄,從而更改飲食建議,辯方律師則表示,病人發病前一直可進食,包括飲茶、通粉、麵包及皮蛋瘦肉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