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搗跨國洗黑錢集團 涉款8.8億元拘4人 包括東非離岸公司董事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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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講述「捕風2020」執法行動詳情。(王鏡文攝)
海關偵破跨國洗黑錢案,涉8.8億港元。海關於今年12月9日採取代號「捕風2020」的執法行動,成功瓦解一個涉及匯款公司及離岸公司的清洗黑錢集團。行動中共拘捕4人,他們涉嫌利用一間匯款公司進行大量可疑匯款,處理合共約8.8億港元,4人已獲保釋候查,
海關已吊銷涉案匯款公司牌照,並凍結1600萬港元資金。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高級監督胡偉軍表示,被捕的4名人士,包括3男1女,年齡介乎42至61歲,其中3人來自一間匯款公司,包括該公司董事、總經理及職員,此外,又拘捕1間位於非洲東部塞舌爾群島離岸公司的董事,案件涉及跨國犯罪元素。
胡偉軍表示,海關在今年年中留意到涉案的匯款公司,疑處理了多宗可疑的匯款,繼而展開調查,發現該匯款公司在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間,多次在一所在東非島國註冊公司董事的介紹下,進行逾200宗交易,金額達到約8.8億,最大的一宗交易涉約1400萬港元。胡又表示,案件仍在調查階段,由該匯款公司在涉案期間的總成交額達到17億港元,會繼續調查其餘的交易是否與東非公司的董事有關。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財富調查課監督鄧惠顏指,在案發的數個月間,該8.8億港元的匯款來自36個本地公司戶口,當中有24間為空殼公司,涉案的匯款公司在收到可疑匯款後,在沒有盡力進行審查的情況下,把金錢匯至多個海外的物業投資公司、賭場等,擬協助掩飾該批資金的來源及流向。另外,該批空殼公司多在17至18年成立,並會在成立後於短時間內進行匯款交易,再結束營運,增加了海關調查的難度。
鄧又表示,海關在上周三動員了逾40名貿易管制處的人員,突擊搜查全港6處地方,包括一間匯款公司的辦公室、一間與離岸公司董事有關的辦公室、及4個住宅單位。而該批不明來歷的匯款之來源海關仍在調查中,會從被捕人的背景、資金來源及流向作出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鄧警告,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洗黑錢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而相關的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