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站牆上寫標語 男侍應認罪賠清潔費判感化

202012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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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煒棠(左)被判感化。(黃仲民攝)
一名男子於今年831事件前夕,在北角港鐵站用油性筆在站內牆上寫上「831打死人」等字句,遭警方上前截查及拘捕。該男子被控刑事毀壞罪,他早前已認罪,並已向港鐵公司賠償500港元清潔費,今(16日)在東區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
38歲被告李煒棠報稱侍應。主任裁判官錢禮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18個月感化,期間要他按感化官的指示工作和居住、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以及參加有助更生的活動。裁判官將於3月22日聽取被告的進度報告,另外判他須支付1000港元堂費。
案情指,今年8月30日早上約7時半,兩名便衣警員進行反罪案巡邏時,發現被告手持黑色油性筆,在北角港鐵站站內塗污一幅牆壁,遂上前將他拘捕,並在他身上搜出油性筆。警誡下被告承認因貪玩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