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水辦「水浸」 積壓逾2萬宗投訴未清 有個案拖足4年

2020121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不少市民都面對水管滲漏問題。
本港水管滲漏問題長期未解決。申訴專員公署今日(17日)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的積壓個案愈來愈多,由前年全年的1.38萬宗,增至截至今年6月的23,103宗;而去年完成跟進的個案內,有36%耗時超過90日;至於同年完成調查的個案更有69%耗時逾90日,甚至有個案拖足4年才解決。但公署指,滲水辦未有分析個案延後原因及編制統計數據。
公署又指,滲水辦的工作指引未有訂明職員在可行情況下,應先致電懷疑滲水單位的業主或住戶以約定初次到訪時間,導致有個案由投訴人舉報直至該辦聘請的顧問公司成功入屋調查,花了足足17個月。公署亦指,滲水辦未有在調查期間定期告知投訴人調查進度,有個案涉及顧問公司延誤3個月才向滲水辦提交調查報告,導致滲水辦未能即時回覆投訴人查詢;另有個案顧問公司在首次入屋做調查後,事隔半年再聯絡投訴人要求再入屋做調查,原因是該公司電腦故障,讀取不到首次調查所得數據。
公署批評滲水辦對顧問公司監管不足,即使顧問公司不停出現問題,但該辦於過去3年只向顧問公司發出過23封警告信、11個不合格表現評核報告,並2次禁止違規顧問公司競投新顧問合約。
調查亦發現,滲水辦由2018年起使用新技術測試方法尋找滲水源頭,包括「紅外線熱成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等,成功找到滲水源頭比例高達76%至78%,亦對比每統用顏色水測試滲水源頭,成功率高出約30至40個百分點。公署建議滲水辦多採用新技術查滲水、簡化顧問公司提交調查報告的可行性、就複雜的個案制定可行的參考及表現指標、積極考慮由一個部門擔綱主導部門、設立「個案經理」制度,以及考慮推出調解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