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懲教署製口罩理應丟棄 申訴專員:疑處理不當流出市面
202012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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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本港鬧口罩荒。
新冠肺炎疫情困擾本港近1年,疫情爆發初期,本港鬧口罩荒,但市面有人兜售由懲教署生產的口罩(俗稱「CSI口罩」)。申訴專員公署就此進行主動調查,發現於本年初零星在市面出售的CSI口罩,部分是過期應予丟棄的口罩,可能個別部門處理未嚴謹,增加口罩被濫用風險。
調查指,根據海關於今年1月27日至10月31日,採取針對防疫物品銷售的「守護者」行動,巡查了超過3.8萬間次的零售點,當中有1宗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個案,涉及有10個CSI口罩,並有2個印上2014年為製造日期的舊款綠色CSI口罩包裝盒,由於口罩建議保質期為5年。因此,公署相信市面有人兜售過期CSI口罩,估計是有個別部門處理CSI口罩不嚴謹而導致流出,由於除上述個案外,海關未有發現有其他CSI口罩以獨立或連包裝盒方式在市面展示及出售,故公署認為無跡象顯示市面有人大規模兜售CSI口罩。
調查又發現,根據《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CSI口罩屬於價值低的耗用物品,《規例》未有要求如何處理過期的CSI口罩。除負責生產的懲教署和負責分發的物流署外,公署亦調查了5個使用過CSI口罩的部門,包括食物環境衞生署、海關、政府統計處、選舉事務處和機電工程署,發現相關部門於CSI口罩的入帳、分發、保管、點存和處理過期口罩等方面亦無統一做法,於疫情發生前,當中有2個部門將收到的CSI口罩,大部分分發予職員,餘下小部分留作備用;但無一個部門要求收到口罩的員工必須簽收。調查又指,有其中一個部門曾於疫情初期,因為口罩供應短缺,決定保留2888個狀況良好的過期CSI口罩作最後應急,並於其後分發了當250個予職員,但有通知職員相關口罩已過期,並建議在緊急情況下才使用。
公署認為,有部門將大部分CSI口罩分予職員,可能導致職員取得的口罩數量多於其實際需要,增加他們將口罩轉贈或轉售他人的風險。至於部門向職員派過期口罩,公署認為可能影響職員健康,更甚如果過期口期被其他人撿到並使用,會造成公共衞生風險。
至於懲教署由生產至付運CSI口罩,以及物流署由採購至分發CSI口罩的整體安排,公署指均未見漏洞,但仍建議懲教署應考慮就接受訂購CSI口罩訂定優次及增加透明度,物流署則應重新檢視可要求分發口罩的「非政策局及部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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