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爆粗罵警擾亂秩序罪成 上訴指不滿遭舉槍指嚇獲判得直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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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偉威上訴得直,其定罪獲撤銷。(辛永明攝)
中年無業漢被指於去年11月在旺角的示威活動中「爆粗」罵警,說了一句:「X你老母死差佬!我頭先無啦啦食咗兩個催淚彈!」,該名無業漢於今年5月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被判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不服定罪上訴到高院,高院法官黃崇厚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今日(21日)判他上訴得直,定罪撤銷,稍後會頒判詞書面解釋理據。律政司表示考慮到本案判刑及案件的特殊情況,不會申請重審。
51歲上訴人王偉威,過去曾任西隧交通督導員。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不斷喧嘩,有關行為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
王今日無律師代表,親自陳詞,他在呈交給法庭的書面陳詞指,案發時他曾遭警員用強光照射及舉槍指嚇,才說出「X你老母死差佬」的說話,惟原審時代表他的大律師失職,未按其指示及意願盤問警員證人。
律政司一方則指,原審時代表上訴人的大狀資歷甚深,大狀亦有行駛專業判斷,要證明大狀嚴重失職標準相當高。惟法官黃崇厚認為原審裁判官的裁決確有令人不安之處,遂判上訴人上訴得直。
原審裁判官陳慧敏在裁決時指,不排除被告是受催淚彈擊中而想發洩情緒,而非蓄意挑動在場人士的情緒。不過若非有大量警員布防,被告的行為或會令在場人士衝擊警方防線或扔物品,認為其行為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他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