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集會現場藏伸縮棍 義務急救員還押候判

202012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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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警方進入新世紀廣場驅散示威者。
今年5月10日有人在旺角新世紀廣場內進行示威集會,及後警方驅散人群時拘捕一名中六男生,並在他身上搜出一支伸縮棍,他聲稱該伸縮棍是用於防身。案件今(23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時,被告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下令將他須還押至明年1月7日判刑,待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控罪指,18歲被告張宇恆於今年5月10日,在旺角新世紀廣場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伸縮棍。
案情顯示,當日下午3時,超過200人在上址聚集,他們叫喊反政府口號,又破壞廣場地下的閉路電視鏡頭。約一小時後,警方到場驅散聚眾,有警員發現被告與3名男子從廣場3樓的美食廣場中跑出,但他們一見警察就折返,於是追上並成功拘捕他們。警方及後在被告身上搜出一支可伸展至55厘米長的伸縮棍。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應屆文憑試考生,他立志成為醫護人員,他不但成績優異,過去亦考獲不少醫療急救證書。當日被告帶備醫護用品到現場,本打算隨時幫助有需要的人士,他與現場的激烈衝突沒有關係,而攜帶伸縮棍是用作防身。
裁判官表示,本來只打算為被告索取一系列拘禁式刑罰的報告,惟聽畢求情後,認為可再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不過裁判官強調目前仍有可能判處任何形式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