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藏汽油彈材料6人被控串謀暴動案 明年2月19日裁決

202012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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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院法官聽完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押後裁決。
警方去年10月1日凌晨到灣仔軒尼詩道一個單位搜查,發現白電油、玻璃樽及布條等懷疑製造汽油彈的材料,6人被控串謀參與暴動罪,區院法官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法官沈小民今日(23日)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9日裁決。
案中6名被告為23歲電競選手張浩輝、21歲學生胡凱富、21歲文員陳子斌、25歲文員蘇美莉、17歲學生李盈莉及24歲無業的沈卓勤。他們被控串謀參與暴動及屬交替性的串謀參與非法集結罪。
控方陳詞指,有被告透過社交程式發佈訊息,當中談及「做哨,帶物資,合成都好重要」、「我地就係想燒狗,燒死狗,燒車,燒爆車」等,要求法庭以此推論被告有份串謀參與暴動。惟辯方質疑,控方未能證明相關帳號持有人的身份,而訊息發送時間與案發時間不符。
另外,對於控方指有被告以被告間曾傳短訊表示「帶黑衫黑褲」,辯方就反問:「究竟係想證明佢地串謀暴動,定係串謀着黑衫?」辯方並強調,單位內搜出的並非汽油彈製成品,屋內甚至「連漏斗都無個」,控方難以單憑環境證供證明案中被告有甚麼具體協議,是否有共同目的擾亂公眾秩序或破壞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