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疑違國安法人士潛逃海外 遭本港警方通緝 

202012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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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就違反《港區國安法》通緝30名身處海外人士
《港區國安法》自今年6月底實施,截至本月初有40人涉及違反相關法例被捕。據了解,警方目前就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身處海外的人士進行通緝,人數約有30人,包括前議員許智峯、羅冠聰及梁頌恆、「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以及「佔中三子」之一朱耀明牧師之子、美籍港人朱牧民等。大部分被通緝的人士均身處於歐洲、美國或台灣等地區。對於通緝一事,警方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譴責任何企圖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
由於《港區國安法》第37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實施本法規定犯罪,適用本法。」換言之,符合港人身份的人士,即使身處海外作出違反國安法的行為,仍然受到此法管制。
消息指,有關被通緝人士大多違反「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其他涉及該法罪行。但本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後,澳洲、加拿大、德國、英國、美國、新西蘭、法國、芬蘭、荷蘭及愛爾蘭先後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警方發言人表示,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截至昨日(26日)為止,一有共40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被捕人士分別有32男8女,年齡介乎16至73歲。警方會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循不同途徑追查所有逃犯的下落,將其緝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