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畢業生執教半年突被指不符資格 遭教育局追薪20萬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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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教育學院畢業生執教半年突被指不符資格。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一名畢業生,原本已獲小學聘請,惟入職半年後遭教育局指其不符合小學常額教師要求,並向其追討任職期內全數薪金20萬港元,涉事教師深感困擾。
根據港大教育學院教育學士及社會科學學士5年制課程的資料,原本列明畢業生可成為小學常識、中學通識或人文學科教師,惟資料更新後,註明在2019/20學年起,該資格不適用於資助小學的編制教席。
去年修畢港大教育學院教育學士及社會科學學士5年制課程的教師,今年2月獲一間資助小學聘任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APSM),而他正式聘用前,與該小學的校長分別向港大查詢,獲大學確認其學歷符合入職要求。
惟他在獲聘期間,突遭教育局質疑其資歷,要求提供證明,故他向港大索取證明,學院亦以書面證明他已完成課程的相關要求,有資格在本港中小學任教。惟其解釋不獲局方接納,並以資歷不符為由,要求該名教師退還約6個月的薪金,合共約20萬港元。
港大教育學院回應指,較早前已收到該名畢業生求助,與局方及有關學校溝通,並對此個案表示關注。該學院又指,已於教育局註冊該課程為中學教師培訓資歷,畢業生可向局方教師註冊小組申請成為檢定教員。
港大又指,該課程畢業生可申請於中學或小學任教,近年有畢業生現正分別於中學和小學任教。實際受聘情況視乎個別中小學的招聘程序及資金來源,並須符合教育局向相關中小學公布的最新政策。
教育局回覆時表示,課程包含的師資訓練,局方曾先後於去年3月及今年6月以書面方式向港大教育學院作出查詢,港大教育學院於覆函中確認該學位只包含中學教育程度的師資訓練。局方指,會就學歷證明文件上列明師資訓練事宜,與本地大學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