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及欺詐案:林卓廷3日兩為黎智英代言 政界質疑違保釋條件

202012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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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黎智英日前獲准以1000萬港元保釋,不得在保釋期間在網上社交平台發布貼文和評論等。不過,被禁止離家的黎智英自保釋後連續3天於寓所攪局,上周五(25日)更密會「搞事四人幫」成員及泛民主派人士,其中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與黎會面後,3日內兩度在網上開直播為黎護航反駁外界批評。政界質疑林卓廷猶如化身黎的代言人,指這與黎間接在網上開台評論無異,本質上疑違反保釋條件。
事緣林卓廷與黎智英會面後,當晚晚上在社交平台直播,反駁深水埗前區議員李梓敬對於黎智英獲保釋一事發表的言論。李梓敬指法庭沒收黎的旅遊證件無用,若黎要逃走大可如「12瞞徒」安排「大飛」先到台灣再轉機,又認為黎獲准以1000萬港元保釋換取人生自由「算咩錢」,指黎現時於何文田的寓所都價值數億港元。
對此,林卓廷代黎逐一反駁指,黎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已了解自己將成為頭號打擊對象,明知有風險仍留在香港是為了堅守信念。他又反問李梓敬「唔好咁天真以為無人監視黎智英」。他又指,自己曾到黎的寓所,重申黎只是租住該處,批評李梓敬「胡說八道」。
本身是律師的議員周浩鼎指出,雖然法庭給予的保釋條件看似苛刻,惟黎智英作為傳媒機構的老闆,在國際上的人脈廣闊,認為其不用親自發放訊息,亦可以達到勾結外國勢力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他指《港區國安法》條文清楚列明,法官要有充分理由相信疑犯不再干犯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才可批准保釋,質疑法官低估了黎在保釋後,依然可暗中或間接勾結外國勢力。
另一議員陳克勤認為法官讓黎智英保釋是漠視黎可能干犯同樣罪行及潛逃的風險。他指近期有不少政治人物在保釋後,潛逃到外地避免刑責,形容情況不理想。他認為法官在考慮是否批准政治人物保釋時,必須考慮之前相類案件及其潛逃風險有多高。
陳又批評黎智英保釋後在家中舉辦不同聚會,不少政治人物亦參與其中,當中討論的話題是甚麼,及是否與案情有關亦無人知道。他又不點名批評身兼民主黨副主席的林卓廷在網上公開為黎作解說工作,認為這反映黎不用直接表達政治訊息或圖謀,亦可透過第三者達到目的,批評保釋存有漏洞,認為法庭需要提升保釋門檻。
律師黃英豪直指黎智英長期經商,與外國勾連密切,潛逃能力強及機會多,且資源豐富,而保釋條件中也沒有列明警對黎實施必要的管控,因此並不能消除黎棄保潛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