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將軍澳中心突被政府收回 領展﹕回復幼稚園用途

2020122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地政總署要求將軍澳欣明苑地下的教協將軍澳中心3個月內遷出。
香港教育協業人員協會接到業主領展通知,指地政總署要求收回將軍澳欣明苑地下的教協將軍澳中心作其他用途,限3個月內遷出。教協指,在租約仍有逾1年的情況下突然被收回單位並不尋常,對此表示遺憾。領展表示,地契列明該物業只可作非牟利的幼稚園用途,2011年獲政府豁免作教育中心用途,但本月中政府要求須在明年3月7日回復原來用途,故領展通知教協須交還單位。
教協指,該將軍澳中心自2012年起投入服務,一直為教師、退休會員及區內人士提供各式各樣的專業培訓、課程及康樂活動,現時的租約原定於2022年3月屆滿。教協指,作為教育團體,若有實際需要,絕不介意為教育發展而交還該單位,惟認為是次情況並不尋常,政府不單未作任何溝通,更未有考慮對原有使用者的影響下強行收回單位。
領展回覆查詢表示,地契列有關物業只可作非牟利幼稚園用途。該物業面積約5,940平方呎,領展2005年上市以來因未有幼稚園承租而丟空多時,基於區內需求,2011年向地政署申請並獲批有關物業豁免書,作教育中心用途。根據豁免書條款,批出豁免3年後,地政署可隨時以3個月書面通知終止豁免。
領展指,物業在2012年4月起出租予教協,最新租約將於2022年3月到期,但本月中收到政府書面通知,地政署將於明年3月7日終止有關地契豁免,業主並須將單位還原作地契原定之用途,故通知租戶須於上述日期前收回單位,又承諾就其遷出盡量提供協助。物業收回後將回復非牟利幼稚園用途,領展將聯絡教育局,物色有意辦學的機構。
教育局回覆指,政府2017/18學年起實施新幼稚園教育政策,透過不同方法增加政府擁有的幼稚園校舍,並鼓勵租用私人物業的幼稚園遷往政府校舍,以便更多幼稚園毋須藉收取學費以應付租金開支。涉事單位原本作設置幼稚園用途,局方會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按既定機制分配予有需要及合適的幼稚園。
地政總署回覆稱,由於豁免書並非批准永久改變用途,署方會定期審視,並按現行機制諮詢教育局是否繼續給予政策支持。教育局早前表示基於幼稚園需求殷切,因此不再給予政策支持,署方遂根據豁免書條款向業權人(領展)發出3個月的通知,中止有關豁免書,並要求物業恢復作非牟利幼稚園用途。
地政總署指出,如業權人或教協透過業權人向署方提出短暫延長現時教育中心的用途以處理遷出事宜,署方會與教育局探討可行性,並以復辦非牟利幼稚園為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