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粵辦提醒下周二起經深圳灣到內地 須持酒店預約確認單

202012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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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5日起,由香港經深圳灣口岸入境內地的人士須持14日酒店預約確認單。
深圳市昨日(29日)公布入境新規例,自下周二(1月5日)起,由香港經深圳灣口岸入境內地的人士須持14日酒店預約確認單。香港特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今日(30日)出版了最新《駐粵辦通訊》(號外),並已將相關資訊上載至駐粵辦網站,呼籲市民須留意並確保能符合相關規定,以免在進入深圳時出現困難。
深圳市的新規定指出,自2021年1月5日上午10時起,除經批准豁免入境隔離的重要公務商務人員和跨境貨車司機等人員繼續按現行規定執行外,其他人員經深圳灣口岸入境深圳時,必須持有粵港兩地政府認可的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機構所發出24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以及入境深圳後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將入住的酒店的預約確認單。 
政府發言人說,由香港經深圳灣口岸入境深圳的人士必須預先透過深圳市政府的「健康驛站房間線上預約系統」https://hk.sz.gov.cn/,預約在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入住的酒店。預約系統12月30日上午10時正式上線。擬入境深圳的人士在出發前應確保已持有酒店的預約確認單及符合廣東省政府要求的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否則將不能入境深圳。假如有關人士未能入境深圳而折返香港,或須根據香港法例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接受強制檢疫14天,市民應格外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