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案:青年認家中藏土製爆炸品 望服刑後貢獻社會
警方去年8月在天水圍天瑞邨一個單位檢獲逾30枚煙霧彈及其他爆炸品物料,居於該單位的一名24歲司機被捕,他今(31日)於區院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還押至1月21日,等候其背景報告後判刑。
被告盧俊希(24歲)承認於2019年8月1日,在其天水圍住所內管有硝酸鉀、蔗糖、碳酸氫鈉及碳酸鎂的固體混合物;另管有打火機油、棉花、玻璃樽及火柴等,意圖作非法用途。
案情指當日下午4時許,警方於天水圍天瑞邨巴士總站截獲被告,並向他出示搜查令。被告其後帶警方到其住所搜查,當時其母及胞姊均在家。
警方在其家中搜出30個土製裝置,內含能產生煙火效果的混合物,另外還有27個未完成的土製裝置、一本寫有化學程式及煙霧彈製作方法的記事本、量度裝置、啤酒樽、火柴等物品。被告警誡下,承認涉案物品屬他所有。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人孝順,因要外出工作幫補家庭及照顧母親,中二便已輟學。他在本案中已受到深刻教訓,亦內疚令其家人難過及受打擊,故他願意承擔責任,希望在服刑後可以重投及貢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