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兒童身份證照片太醜 16歲男生買貼新相假證判緩刑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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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於粉嶺法院認罪。
16歲男學生與家人於2013年藉投資移民從內地移居本港後,屢因身形肥胖兼衣着「老土」被同學嘲笑欺凌,他後來成功瘦身50磅,便不滿身份證上的照片不夠「靚仔」,遂購入假證以便換上較俊俏的相片,最終遇上警員截查被揭發。被告今(4日)在粉嶺法院承認管有偽造身份證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接納他並非為進一步犯案才管有假證,最終判他監禁3個月,緩刑3年。
案情指,警員於去年8月19日下午5時許,在港鐵大埔墟站A2出口見16歲姓劉被告和2名友人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被告在銀包取出真的身份證交給警員,惟警員發現銀包內有另一身份證,懷疑是假證,最終被告在查問下坦承因為真身份證上的照片太醜,加上好奇,所以在內地花費800元人民幣購入涉案假身份證,用來讓朋友看。經檢驗後,化驗所證實假身份證是由噴墨打印機印刷,並沒真身份證上有的防偽特徵。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內地長大,為人單純,雖曾赴加拿大升學,但因加拿大民風純樸,不太注重外表,一直沒有問題,直至他來港入讀國際學校,其外表和衣着品味終成同學笑柄。
被告本身擁有一張真的兒童身份證,但拍照時被告仍非常肥胖,樣子也不成熟,及後他雖然在兩年間減去50磅,但因他仍未夠18歲換新身份證,舊身份證仍屢遭同學嘲笑,他才於前年10月購入假證,以便讓同學看時「覺得好型」,他亦「有返啲信心」。
辯方指被告甚具音樂天分,更將對案件的不快和懺悔,在10日間寫成樂曲「秒針」,並上載至互聯網,藉以細訴自己的成長問題。
辯方又強調案中假證並非以高端科技製作,至於假證上被告的年齡比實際年長4年,英文名亦改為廣東話拼音,辯方解釋,被告因為比同學年輕,他為了「扮大人」才改動年齡,至於有關拼音方面,則是製造假卡的人自行為他更改,強調他無意將假證用作非法用途,只是做「心靈上的慰藉」。
裁判官指,雖然案例列明管有偽造身份證的人須判監12個月,但這案例只是針對用假證來找工作的人,於本案不適用,而考慮到被告將到外國升學,感化和社服令均不合適,遂判他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