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禮賓府外隧道意圖塗鴉 男子囚14天緩刑2年

2021010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王康栢被判監禁但獲緩刑。
自稱是香港中文大學法律系碩士生的33歲男子,前年9月15日晚上被發現獨自在禮賓府對開行人隧道,手持噴漆搖晃企圖塗污牆壁,警員遂截停拘捕。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今日(4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監禁14天,緩刑2年。
在控罪書報稱學生的被告王康栢,過往無案底,他自稱畢業於中大中醫學系,又宣稱自己正研讀中大法律系碩士課程,及自修法律博士課程。他被控於2019年9月15日,在中環花園道與上亞厘畢道交界行人隧道保管有2樽噴漆,意圖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用以損壞行人隧道的牆壁。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今日親自求情時,批評法庭混淆法律觀點,說路政署本應民事檢控他行為不檢,但警方卻刑事起訴他;他又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的控罪「响北韓呢類極權國家先會有」,更表示當日原本是「上山鋸扒」,而噴漆是拿來喝的,希望法庭考慮憐憫他予以輕判。
裁判官黃雅茵表示,被告被定罪後拒絕回答感化官的問題及披露自己的背景,法庭只能依賴他向法庭提供的資料判刑。而案中並無證據證明與示威相關,故以監禁14天為量刑起點,雖然並無減刑因素,但可以緩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