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承認投訴機制有不足 墮樓事件後校董會投票解僱校長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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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奇壎指東華三院已改善投訴機制。(梁柱鍇攝)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中文科女教師林麗棠,2019年在校內墮樓死亡,終年48歲。她的死因研訊今(6日)踏入第6日。時任東華三院學務總主任吳奇壎出庭作供指,會根據指控嚴重及完整性,決定是否受理匿名投訴,又表示投訴並不可能絕對保密,但承認投訴機制上有不足之處,事發後東華三院亦作出改善。
吳奇壎作供指,東華三院一般不會受理匿名投訴,除非指控嚴重或有具體完整的事實。吳解釋這是因為難以確認投訴者的身份、其投訴動機,亦無法知道投訴者所描述的是親身經歷、耳聞目睹抑或第三手資料,因此處理相關投訴需特別小心。
吳強調會檢視每宗投訴,若有需要會作調查並向校董會匯報,讓校董會裁決,並設有上訴機制。由於需要保障及平衡投訴者及被投訴者的利益,也要考慮到實際情況,因此他們不可能對有關投訴絕對保密。吳又認為學務主任周志堅之所以在會見死者後致電給羅,是出於善良及真心,原則上符合基本精神。
吳指出,在時任校長羅婉儀在任期間,除了2016至2017年度外,其餘3個學年均有收到針對她的投訴,內容主要環繞課程改革及工作分配出現問題,令老師工作量增加及無所適從。吳曾就此邀請羅解釋,並要求羅作具體跟進計劃。吳坦言當時無法判斷事件的嚴重性,又表示對事件感到後悔:「林老師嚟搵我,但我唔喺度。起碼畀個機會我處理呢件事」。
吳指,事件令他們得到很大教訓,承認相關投訴機制及讓老師表達意見的渠道上有不足之處。事後東華三院作出了一系列調整,包括成立諮議會,讓老師在校長不在場下,與校董會會面。此外,校董會議程上亦會加插報告投訴事項的環節。而在2019年8月8日,校董會考慮過獨立調查委員會內容及建議後,投票決定將羅婉儀解僱。
對於早前有老師作供時指,學校有指引說不可以報警,吳重申不同意不可報警,東華三院也沒有相關指引。他曾與出席危機處理活動的同事了解,對方回應說:「呢個違反指引,我點會講」。
隨後羅婉儀向吳提問時,向法庭呈上一個自稱家長群組的對話,內容說「愈有魄力的校長,爭議往往愈大。記者寫文章,往往著重煽動力,而非事件來龍去脈。羅校長在許多家長中口碑是不錯的」,羅問吳有沒有聽聞過上述意見,吳說自己不在該群組,也從沒有聽過有關言論。聆訊明天繼續,羅婉儀將以證人身份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