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暫未有結果 陪審團商議暫停明天繼續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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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的死因研訊今日未有裁決結果。
科技大學男學生周梓樂墮樓不治的死因研訊,今(8日)由裁判官高偉雄給予陪審團指引。死因庭針對梓樂的死亡原因,認為陪審團可以考慮「非法他殺」、「死於意外」及「死因存疑」3個結論。3女2男陪審團於早上10時14分開始退庭討論,直至下午5時半裁判官得悉他們仍處於商議證供的階段,考慮到他們已商議逾6小時,故認為是適當時候暫停,留待明早繼續。陪審員之後獲司法機構安排專車送到高等法院,到專設休息室內過夜。
裁判官指引陪審團時,着他們先考慮導致梓樂死亡的傷勢及疾病,提醒他們醫療及解剖報告均顯示梓樂死於頭部受傷。
至於梓樂的死亡原因,裁判官明言經深思熟慮後,認為可以給予陪審團考慮「非法他殺」的結論,而證供中符合唯一他殺之情況,即兇手將梓樂的頭部放在平面上,用大面積武器擊打其右前額,然後把他拋下2樓,而梓樂的右前額的傷口碰巧撞地。
惟陪審團必須衡量證供是否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才能裁決「非法他殺」,如須考慮兇手可否在短時間內清理犯罪痕迹、預測梓樂的行蹤,以及掌握閉路電視鏡頭的盲點等。
另一可能裁決是「死於意外」。若陪審團認為,梓樂因誤會矮牆後方有路,才會跨過矮牆墮樓,就只須以相對可能性的標準,判斷梓樂自行跨過矮牆的可能大於其他原因,即可達致相關裁決。
最後如果陪審團依次考慮「非法他殺」和「死於意外」,依然認為證供無法推論梓樂因何事才墮樓,可以考慮「死因存疑」,惟裁判官坦言此結果不理想:「喺無辦法中得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