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反修例案 法官下令戴黃口罩3人離庭

202101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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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9月14日有大批人士到淘大商場集會,期間與意見不合的市民發生肢體衝突,有女士被指是「大陸人」被打脫3顆牙齒;另有女子被指拍照,與前來解圍的男途人被圍堵。4名涉案男子事後被捕,今(11日)於區院分別承認傷人及非法集結罪,還押至周三(13日)求情。而在聆訊期間,法官練錦鴻突然指示法庭書記,要求庭內3名戴深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人士離庭,其後律師換上白色口罩後返回法庭。
當庭上播放當日現場片段期間,練官與書記交代數句後,書記走到旁聽席,對一名戴上黃色口罩的律師,及兩名戴黃色口罩的男女交談,3人之後便離開法庭。律師其後更換白色口罩再返回庭內,另外兩名男女則沒有再回到庭。3人不見有任何不規矩行為,休庭時書記走到庭外跟該對男女解釋離庭是「老爺要求」,又稱可向他們提供其他顏色口罩,然而二人表示不需要。
而司法機構發言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表示一般而言,主審的法官在審案時有權就各方面、包括影響執行司法工作的事宜作出指示,並提醒市民至於進入法院範圍需衣着合宜,以避免影響法院運作和秩序。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案件正進行中,不想評論個別做法,他指法官審案時有許多理由要考慮,而香港是自由社會,穿甚麼衣服、戴甚麼口罩都完全無問題。
另練官在觀看影片時,直指多名穿黃背心應是傳媒人士,「佢哋企喺度都構成暴動一部分,佢哋企喺度都阻住受害人離開」,並指大部分人以相機拍照,看着兩個中年人被襲,可謂冷眼旁觀,看着他人痛苦。
案情指,當日大批市民在商場內聚集,並與不同意見的市民發生衝突。女事主X被人指罵是「大陸人」並被人拉跌,並遭首被告及其他人襲擊,令她失去3顆牙齒,花費6.6萬港元診治。另一女事主Y則被指拍照遭包圍,男事主Z欲伸出援手亦被圍堵。第4被告陳瑞泉曾到人群中,揚言:「我見得人、拜得神,影我啊,我就去打佢」。Z及Y遭尾隨至商場出口,並遭首被告、次被告及第三被告襲擊指罵。
被告依次是石朗天(28歲,地盤工)、劉耀聰(31歲)、陳啟賢(34歲)及陳瑞泉(35歲,廚師)。石承認傷人及2項非法集結罪,其餘3名被告各承認1項非法集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