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向異見者掟玻璃樽逼跪地 官斥野蠻判囚40個月

202101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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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元朗7.21事件發生後兩個月,有大批市民到元朗聚集,期間有店舖遭破壞,有途經現場的下班人士疑因政見不同遭「私了」,被迫跪在馬路上及遭人掟玻璃樽。一名有份「私了」路人的送貨員早前在區院承認暴動和非法禁錮兩罪,而一名有份參與破壞的學生則承認非法集結罪。法官直斥售貨員的行為非常暴力野蠻,今(13日)判他入獄40個月,而學生則被判入勞教中心。
兩名認罪的被告分別是32歲送貨員張裕泰,及18歲中六學生羅曉鋒。張承認於2019年9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及非法禁錮,羅則承認非法集結罪。
辯方求情指張患有自閉症及過度活躍症,容易受示威氣氛影響而輕率犯案;羅亦因年少衝動犯案,他並已報讀了台灣的學府,希望日後能重投學業。律師指二人現已感到後悔,並願意作出賠償。
法官判刑時指,張在案中積極主動參與,於人群中上前指罵事主,又迫使事主跪下等,行為非常野蠻,難以想像在文明社會中,有人會在眾目睽睽下做出令人髮指的行為,案情非常嚴重。而羅在案中亦非常主動,以噴漆損毀閉路電視鏡頭,若他犯案時為成年人,將會面臨即時監禁。
法官考慮到兩人願意賠償,以及張的身體狀況,遂判張入獄囚40個月,羅則判入勞教中心。同時張須向事主賠償2500港元,羅須賠償7000港元予大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