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sApp新條款惹私隱疑慮 政黨請願促私隱署徹查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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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請願促私隱署徹查WhatsApp新條款有否違規。(陳彥婷攝)
通訊軟件WhatsApp私隱事件持續升溫,有政黨今(13日)前往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批評WhatsApp更改條款,單方面要求用家同意跟Facebook共享資料,否則將無法繼續使用程式,要求公署了解有否違反香港私隱條例,之後向私隱專員鍾麗玲遞交請願信離開。
私隱專員鍾麗玲接收請願信後會見傳媒,指通訊軟件公司有權更改服務條例,包括私隱條例,但她認為現階段仍有太多疑點,要有再多細節才知道當中有否違反個人私隱條例。公署現已去信到該通訊軟件總公司提出4項建議,包括公司應向用戶充分解釋個人資料共享安排、當中涉及的資料與有關資料使用;公司應延長考慮期;豁免沒有在公司其他兩個相關社交平台,即Facebook與Instagram的用戶,讓其繼續使用軟件;在用戶未有同意新條款前繼續使用服務的可行方案。惟該公司尚未有回覆。
鍾歡迎該公司嘗試澄清有關事宜,但回應與其私隱條款內容並不一致,認為現時仍存有一定疑團,包括母公司提及更改私隱條款內容是關乎商業通訊決定。惟鍾認為普遍用戶是作私人用途,為何條款涵蓋所有用戶。另該公司雖指不會檢視、記錄用戶訊息或通話等資料,但從未有清晰向用戶解釋什麼資料會被分享,以及其目的。她認為,由於是次涉及的用家及個人資料較多,公署責無旁貸,並表此感關注,她又強調,資料是自己的,市民應在清晰閱讀新條款後再作決定。若更改條款是為了提供私隱保護透明度,呼籲有關公司要向受影響用戶解釋,並考慮修訂條款及政策。
民建聯代表指,全港使用社交媒體的市民中有79%有使用WhatsApp。是次問題核心雖沒有涉監聽內容,但卻會收集包括電話號碼、相片及聯絡人等資料,形容情況不可接受。因此,希望專員能正視今次問題,檢視WhatsApp是否變相強迫用戶接受修改行為,有沒有違反香港私隱條例,亦要求公署參考歐洲等地方做法,訂立嚴謹私隱條例;要求專員全面審視所有網上社交平台、通訊軟件、互聯網媒體等,是否都有過分收集個人資訊及私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