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梁國雄等遊行涉違禁聚令 警指4人一組亦算同一遊行

202101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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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前)被指當日帶領叫口號。他身後為另一被告麥德正。(高嘉業攝)
工黨及社民連去年五一勞動節在金鐘遊行請願,要求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及爭取勞工權益等,期間工黨主席郭永健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共8人被票控違反禁聚令;工黨副主席麥德正則另被票控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案件今(13日)在東區法院開審,為首宗在示威請願活動中違反《禁聚令》的審訊。8人否認禁聚令傳票,惟麥承認不能出示身分證控罪。
被告為郭永健(33歲)、何偉航(35歲)、黃浩銘(31歲)、曾健成(64歲)、麥德正(48歲)、吳文遠(43歲)、李卓人(63歲)及梁國雄(64歲)。傳票指他們於2020年5月1日,在金鐘夏慤道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麥德正另被控沒有向高級督察韋鑑洸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高級督察韋鑑洸供稱,當日8人之間的距離不足1.5米,彼此有交談並向記者發言,梁國雄以揚聲器帶領叫口號。被問到8名被告是否分兩組遊行,韋指他們只不過每4個人拿着一張橫額,進行的卻是同一遊行。韋又指8人在現場準備示威標語卡、測試揚聲器、與警方爭論的行為,已經是在進行一個公眾集會。他當時向各人作出多次警告但無效,但他們見到警方準備作出票控時便分成兩組並嘗試離開。
對於梁國雄當時詢問:「我兩組人遊行,每一組隔幾耐出發先合理」,韋表示不能明確回答,只能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執法決定。辯方律師又指,被告參與當日的集會,是行使憲法保障的和平示威集會權利,有合理辯解。惟韋不同意,認為是次集會並不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