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掟汽油彈判感化過輕 上訴庭改還押候報告再判

202101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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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認為裁判法院對一名掟汽油彈男生的判刑過輕。
15歲男學生去年承認向柴灣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裁判官何俊堯認為他有悔意判他接受3年感化。律政司不服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今日(14日)聽取雙方陳詞後,認同判感化令屬過輕和原則有錯,將原本判刑撤銷,並下令將男生還押至2月4日重新判刑,期間等候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控辯雙方除就本案判罰作爭議外,律政司代表亦提議,上訴庭是否可以檢討長久以來,控方在量刑程序擔當的角色,相關範疇的案例早在1989年訂立,規定控方只可向法庭呈交判刑指引案例,現在或是時候作出檢討。不過上訴庭就回應指,本案判刑時並無發生程序問題,而且律政司的建議屬大規模的檢討,不宜在本案倉卒進行。
而就本案判刑方面,律政司代表指被告承認的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非常嚴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原審裁判官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已屬錯誤,判感化令更屬過輕,而他未有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或教導所等報告,已顯示他一開始已決定不判處監禁式刑罰。
律政司又認為,原審把更生因素的比重放得太高,忽視了判刑的懲罰與阻嚇功能。本案被告用汽油彈擲中警察宿舍一樓窗戶,當時單位內極可能有人,是加重案情嚴重性的因素。但被告的大律師就強調,被告患有亞氏保加症,裁判官判處感化令,是希望可以從根源協助被告。
控方案情顯示,前年11月18日下午4時,有男途人目擊被告與一名不知名女子各自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最終女子逃去,被告則被途人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