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文件遭撤職處分 前法務局處長上訴遭駁回

202101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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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駁回該名前法務局處長的上訴。
澳門一名前法務局財政暨財產處處長,早前因偽造由她監督的停車場部門車位特准泊車證,並將車位交由家人使用,被判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及後再被政府撤職處分。她認為處分是絕對不合理行使自由裁權,上訴至終審法院,惟遭駁回並維持撤職處分。
終審法院合議庭指出,被告為了維繫和隱瞞濫用車位無所不用其極,甚至不惜偽造文件,有高度的可指摘性和譴責性,完全不是公僕應有所為,故撤職處分並無違反適度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