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南亞漢劫4.5億日圓判囚 持行街紙巴漢多判10個月

2021011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兩南亞被告今日到高等法院接受判刑。
2018年2月尖沙咀發生4.54億日圓劫案,匪徒從找換店職員手上劫款後乘車逃走,不過有途人見到涉事汽車形迹可疑記低車牌並通知警方。警方其後設路障並於美孚新邨成功截車,兩名南亞裔男子早前承認搶劫罪,今天(15日)到高院接受判刑。其中在港出生的尼泊爾裔被告被判監6年,而持行街紙留港的巴基斯坦籍被告,因為是在以酷刑聲請者身份留港期間犯案,事發時亦是在另案保釋候查期間,故被加刑至6年10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是尼裔的THAPA Kenis(24歲)及巴籍的MUHAMMAD Yamin Butt(43歲),他們承認於2018年2月9日在尖沙咀碧仙桃路搶劫共4.5453億日圓(折合約3200萬港元)。被告本來亦包括涉及恐怖活動而遭印度政府要求引渡的重犯文子星(Ramanjit Singh),但他最後獲撤控。
法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涉及多名匪徒經過精細部署犯案,並以懷巨款的找換店人員為目標,光天化日下於鬧市向事主展示利刀劫走大批現金。綜合所有因素後,量刑起點應為9年。THAPA Kenis認罪可減刑三分一至6年。
惟法官認為MUHAMMAD Yamin Butt持行街紙留港,卻犯法衝擊香港社會,損害公眾對少數族裔的觀感。而他更是在涉及另一宗劫案獲警方保釋候查期間干犯本案,故其量刑起點須上調至10年3個月,他獲認罪扣減後,最終刑期為6年10個月。
案發當日5名找換店職員拿着2個裝着大批日圓的行李篋往存款,途中卻遭多名持刀蒙面賊截劫,對方得手後乘車逃去。幸有途人早見到可疑車輛通知警方,警方截車後將車上的THAPA Kenis拘捕,而後座的MUHAMMAD Yamin Butt一度跳車逃跑,但最終被截獲,全數贓款亦告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