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蛇案10人深圳服刑 家屬每月2次探監禁送物資

202101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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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已抵達內地的家屬,於完成隔離檢疫後可申請探訪。
12港人蛇案上月底有判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其中10人,於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被判囚7個月至3年,另外2名事發時未成年男子則被移交本港警方跟進。部分判囚人士的家屬隨即出發到深圳希望能探監,惟深圳市司法局因應疫情需要,暫緩受理境外人員現場會見。「12港人關注組」在Facebook公布最新消息,指個別已抵達內地的家屬完成隔離檢疫後可申請探訪,每月2次,每次不多於1小時。
「12港人關注組」表示,12名因偷越邊境罪在內地被定罪的港人,其中10人正在深圳服刑,家屬完成隔離檢疫後,可申請探訪,每次不多於1小時及最多3人,期間不能送上任何物資,包括禦寒衣物。關注組又指,官派律師已收到判決書,刑罰正式執行,判決書亦會交當事人,但未肯定家屬會否收到判決書。
另外,被判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被判囚3年及2年,關注組指家屬仍未知道服刑地點,有待法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