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紹傑嚴敏華擅闖靖國神社 日本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202101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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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高法院駁回郭紹傑(左)和嚴敏華(右)提出的上訴。
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和嚴敏華就擅闖日本東京靖國神社判罪提出上訴,日本最高法院上周五(15日)駁回上訴,維持郭、嚴2人分別判處監禁8個月和6個月、緩刑3年的裁決。
郭紹傑和嚴敏華於2018年12月12日闖入神社內被稱作外苑的用地,郭紹傑展示毋忘南京大屠殺內容的橫額,並焚燒二戰甲級戰犯東條英機道具神主牌示威,嚴敏華則使用智能手機拍攝。2人於2019年10月被東京地方法院裁定擅闖建築物罪成,之後遣送回港。
2人於一審裁定罪成後提出上訴,辯方主張闖入目的是抗議,屬正當理由。但高等法院法官藤井敏明去年處理二審時,以「明顯侵犯禁止參拜以外目的進入靖國神社」為由,支持一審裁決,駁回2人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