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巿公司5億詐騙案兩女被告 分別被充公數百萬元犯罪得益

202101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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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下令充公翼小紅900萬港元。
東方明珠石油主席黃坤、被指於2009至2011年間,串謀兩名女子詐騙聯交所及公司股東和潛在投資者逾5億元,兩名女被告翼小紅和葉瑞娟,於2015年分別被判囚7年及5年。律政司早前向高院申請將二人在案中分別900萬及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充公,不過她們就充公金額有爭議,翼要求只充公700萬港元,葉則要求只充公100萬港元。法官經考慮後今日(18日)按律政司要求的金額頒發充公令。
翼小紅認為,就律政司要求充公的款項當中,有200萬港元屬她的私人財產。但法官並不接納其解釋。至於葉瑞娟則稱,她收取300萬港元後,曾把200萬元退回給翼。但法官認為這是她的個人選擇,並不等於她沒有收過全數300萬港元,因此亦不接納葉的解釋。法官遂下令翼及葉分別需於半年及3個月內交出款項,否則分別需監禁56個月及37個月。
現年51歲、報稱商人的翼小紅2項串謀詐騙及3項洗黑錢罪,共判監7年;50歲的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兼行政經理葉瑞娟,則1項串謀詐騙及1項洗黑錢罪共判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