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一地兩檢失敗4人上訴 法庭關注梁頌恆是否仍參與

202101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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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上訴人梁頌恆已經離開香港。
高院原訟庭在2018年裁定,高鐵西九龍站實行的「一地兩檢」安排並無違反《基本法》,因此駁回4名市民相關的司法覆核申請。4人不服裁決申請上訴,上訴庭今天(19日)開庭,以遙距方式進行聆訊。由於其中一名上訴人梁頌恆已經離港,法官要求律師團隊回應是否仍然代表他。
本案4名上訴人,分別為梁頌恆、社民連梁國雄、社工呂智恆、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他們的大律師表示要向事務律師索取指示,而且仍在聯絡梁頌恆,要到明天才能給法庭答覆。
政府的大律師在辦公室透過電視系統向法庭陳詞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一地兩檢」所作的決定,雖然形式上不是對《基本法》作詮釋,但因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解釋《基本法》的固有權力,因此上述決定實質上已等同釋法。就算案件日後再上訴,並要提請釋法,亦不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而上訴方大律師就重申,《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規定在香港境內施行內地法律,實屬違反《基本法》第18及19條中,關於香港法律由特區制訂、由香港法院審理、及如何在香港施行全國性法律的規定。
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一地兩檢」無違反《基本法》,但其說法並非根據《基本法》所訂的釋法程序下作出,因此法律效力成疑。大律師強調,有關問題須由香港法院、而非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