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藏士巴拿獲准簽保了事 法官叮囑莫辜負癌母

202101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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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本今日在粉嶺法院開審。
前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三罷」,當日一名青年被指在上水一個傷殘廁所外管有士巴拿等物,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案件原定今(20日)在粉嶺法院開審,控方同意讓被告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裁判官陳炳宙最初不同意此做法,後考慮到被告母親患癌只餘一年壽命,最終准被告自簽2000港元守為3年並撤銷控罪,但叮囑被告要小心做人,不要辜負母親。
案情指,當日朝早有人在上水多處堵路,警方到場清理路障,期間見被告劉佐靈(20歲)等3名男女跑過,警員追截至石湖墟遊樂場時失去他們蹤影,其後發現3人匿在殘廁內,並從被告的背包內搜獲士巴拿等物,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至於同樣涉案的16歲和18歲女子,分別因管有索帶和噴漆而被起訴,其中16歲女子獲准簽保守行為了事,18歲的劉美欣則認罪後獲判感化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