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不服索償案因紀律聆訊暫緩 獲判上訴得直

202101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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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深控消防處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及僱傭合約並要求賠償。
消防員李志深指稱遭同事欺凌致患上精神病,更曾於2011年於消防局企圖跳樓自殺,惟處方反指他做出違反紀律行為,且未待其健康評估,便對他展開紀律聆訊,更在他缺席下將他革職。李其後透過司法覆核推翻紀律聆訊裁決,目前仍待再次聆訊,同時他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消防處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及僱傭合約。區院去年決定暫緩兩案直至紀律聆訊有結果為止,李不服提出上訴,至今天(20日)獲高院上訴庭判他得直,區院須立即處理他的申索。
上訴庭在判詞指,認同紀律聆訊與法庭案件同時進行並不理想,只是區院案所牽涉的範圍比紀律聆訊闊得多,而且會影響到紀律聆訊的結果,因此暫緩區院案讓紀律聆訊先行並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