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向18人追討佔旺案訟費 露宿漢劉鐵民或須坐監

202101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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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鐵民曾被控藐視法庭而需入獄。
檢控涉及高昂訟費,律政司近日向6年前參與佔旺行動的10多人追討訟費。前議員邵家臻昨(20日)在Facebook透露,律政司向領綜援的社運常客劉鐵民等一眾18人追究2014年11月在旺角刑事藐視法庭罪的訟費,估計劉涉及的款項約為5至6萬港元。若劉無法繳付訟費,可能要再受牢獄之苦。邵回覆指,他與鐵民昨日得知事件後感到憤怒,批評律政司做法是「向弱者抽刃的完美示範」;又指鐵民身無分文,直言「坐監就坐監吧」。律政司回覆指,不評論個別案件。
劉鐵民被指於2014年11月,因阻礙執達主任及警方清理旺角亞皆老街佔領現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最初被判罪成即時監禁4個月,其後上訴得直獲減刑。但近日遭律政司追究訟費。劉去年亦涉嫌在港鐵太子站外牆塗上「沉冤待雪」字眼,因而被控刑事損壞罪,最終被判囚兩星期、緩刑12個月,以及賠償港鐵1,000港元清潔費。
邵指,事件發生於2014年卻事隔數年才作出追究,根本是刻意找麻煩。而且劉鐵民身無分文,之前在法庭被判罰1,000港元已經要籌款一星期,現在更要5至6萬港元,「不如索性坐監吧」。邵又指,鐵民知道世道艱難,不少同路人手頭緊張,若有人為他張羅,只會令他感到不好意思。
邵在貼文指,劉鐵民在街頭露宿約40多年時間,活躍於抗爭活動,定期投入上水連儂牆工作。劉領取綜援維生,早前獲社工協助向社署預借5,000港元綜援金以交公屋按金,現時扣除租金之後每月大概有4,065港元可用,即130港元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