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高層申建村屋8年未果 質疑署長不審批是有政治目的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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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芬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地政總署署長立即對其建屋申請作決定。
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2014年捲入囤地案,廉政公署一度介入調查。林昨日偕丈夫(20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夫婦二人自2012年起已向地政總署申請,在他們擁有的一幅位於元朗錦田的土地上興建4幢村屋,至今8年但署長仍未作決定,質疑對方有政治目的,且與她被指囤地一事有關,要求法庭頒令署長立刻作出決定。
申請人是林嘉芬及其丈夫鄧超文,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地政總署署長則被列為擬答辯人。入稟狀指,申請人於2012年購入錦田兩幅共0.16英畝的土地並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4幢村屋,於2014年11月獲批並呈交往城規會。惟到2016年4月當局卻改變主意,指申請人屬於遺失地契的個案需重新考慮。經過多年交涉,申請人並已多次按當局要求行事,包括進行公眾諮詢等,但署長至今仍未有決定,故認為對方處事不合理及不合法。
申請人更直指署長遲遲未作決定是別有用心,且可能涉及政治目的,並錯誤地考慮一些不相關的事。因為在2014年之前申請一直進展順暢,但當同年7月底有報章報道林在購入涉案土地時涉嫌利用政府機密資料捷足先登,廉署更一度介入調查,署長在該報道後便表示要重新考慮其申請。
申請人指一般同類申請只須約8個月便可有決定,但其申請至今仍無進展,認為署長可能擔心批准申請會被傳媒進一步報道及涉政治後果,甚至可能因覺得林令地政總署陷入麻煩當中而要懲罰她,所以遲遲不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