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元朗煙花爆竹倉 檢兩噸貨拘一男子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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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檢獲逾兩噸重煙花爆竹。(文健雄攝)
年近歲晚,過往元朗警區不時收到非法燃放、儲存或管有煙花爆竹的報告,警方高度重視相關案件及作出相應行動,包括調配軍裝警員到曾經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黑點作高調巡邏,阻嚇市民非法燃放煙火。此外,警區刑事部探員,亦針對該類罪行作情報主導行動,突擊搜查懷疑藏有煙花爆竹的地點,從而堵截來源及打擊供應鏈,避免該類物品流入市面。
元朗警區刑事部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個位於橋興路木橋頭村附近、約20呎長的貨櫃,懷疑裏面藏有大量煙花爆竹。今日(21日)下午3時許,探員掩至貨櫃附近埋伏,期間一名男子駕駛私家車到場,落車以鎖匙打開貨櫃門,探員認為時機成熟,一擁上前將他截停,並持法庭搜查令進入貨櫃搜查。
探員在貨櫃內檢獲不同種類的煙花爆竹,重量超過兩噸,市值逾240萬港元,以及一批紙張及數簿。探員遂將該名男子拘捕,將其押返寓所搜查,再檢獲小量煙花爆竹。由於貨櫃沒有任何安全措施,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協助檢取煙花爆竹,以及提供安全指引。警方於明日(22日),會將該批煙花爆竹將送至土木工程處礦務處進行儲存及化驗。
元朗警區刑事總督察歐陽德表示,被捕男子姓胡(51歲),報稱無業,據悉有黑幫背景,將被通宵扣查。根據包裝紙所示,不排除該批煙花爆竹來自內地,從何途徑偷運入境有待進一步調查。由於檢獲的數簿有客人名字,相信該些煙花爆竹在本地分銷。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