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企圖向警擲磚罪成囚9月 官認同警開胡椒球槍制止

20210122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曾偉光罪成後被判即時監禁。
2019年10月27日旺角反修例衝突中,一名六旬貨車司機被指拾起磚頭企圖掟向一名警長,警長向他連發5枚胡椒球彈,他拔足逃跑最終被捕。案件早前經審訊後,該名司機今日(22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企圖襲警罪罪成,被判監禁9個月。裁判官鄭念慈表示,被告雖沒將磚頭掟出,案中無人受傷,但現場有人向警掟雜物,被告拾起磚頭作勢投擲,無疑是火上加油,若非警長當機立斷發射胡椒球彈制止,而磚頭又掟中警員身體脆弱部分的話,後果將非常嚴重,故判刑必須具阻嚇性。
63歲被告曾偉光,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旺角亞皆老街65號新之城外企圖襲擊警長X。辯方在審訊期間,指被告小三程度,只懂讀寫簡單中文,不明白會面紀錄及羈留人士通知書的內容,其所謂招認口供乃警員憑空杜撰。
不過鄭官裁決時指,若被告的供詞屬杜撰,當中沒可能出現一些能令他開脫的答案,例如他被問為何身處非法集結現場,他答是湊熱鬧;警員在他身上搜出鎅刀,他解釋自己做貨車司機,鎅刀用作「鎅貨」。而被告身為司機,若不懂閱讀中文,他沒可能通過駕駛執照的筆試,因此接納被告的口供可以呈堂。
鄭官裁定X是誠實可靠的證人,相信他準確描述案發經過。辯方指被告事發時被胡椒彈彈中右腳,他彎腰搔癢,卻遭X誤會蹲身拾磚。但鄭官認為現場情況混亂,任何人遇上警員在場的情況都應特別小心,被告沒與警保持安全距離,反將自己置身於現場,其說法令人難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