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滙豐塗分化字句 官斥加劇衝突判囚5月半

20210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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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日在涉案的銀行外驅散示威者。
一名男學生於去年元旦大遊行期間塗污灣仔滙豐銀行提款機中心,被控刑事損壞及拒捕,並經審訊後被定罪,他今(25日)在東區法院被判監禁共5個月零2星期。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用噴漆塗污提款機中心的行為自私,加上塗鴉的內容分化香港社會,加劇衝突危機,須判阻嚇性刑罰。
22歲被告黎柏璣,被控於2020年1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71-82號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提款機中心,非法破壞該處的木圍板並抗拒警長C。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與母親及哥哥同住,惟母親有長期病患更自殺,被告要肩負照顧她的責任。被告現正修讀金融相關課程,本打算畢業後考牌成為金融分析師,可惜今次犯案大大減低了他考上的機會,希望裁判官可以考慮被告本身的良好品格予以輕判。
張官指,從報告可見被告確有反省,但案情中看不見有任何特殊理由可予輕判,被告噴漆塗污提款機中心的行為自私,物主須花錢去修復原貌,加上塗鴉的內容字句會分化香港社會,加劇衝突危機,故須判阻嚇性刑罰。張官強調非要禁止市民的表達自由,但市民不可肆意破壞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