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攬警阻追疑犯 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受審
20210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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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21日晚至22日凌晨,有示威者在元朗又新街縱火。
去年3月21日,有市民到元朗聚集,紀念元朗「721事件」8個月,警方翌晨驅散示威者,有男警追截兩名女疑人時,疑遭一名男生從旁攬着胸口阻礙。男生事後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今(25日)在屯門法院開審。
17歲的被告李彥朗報稱學生,控罪指他於去年3月22日,在元朗又新街和合益路交界阻礙警員李文軒執行職務。
李文軒供稱,他案發當日凌晨12時許,得悉有約150名黑衫人士在又新街和建業街聚集,遂與同僚乘警車到合益路。李落車後向鳳祥路掃蕩,途中在一小徑看見約20名黑衣人跑走,李追着較為落後的兩名女子,惟中途遭人用手攬住左胸,李不得不停下,轉頭察看後看見被告。被告隨即向又新街方向跑,李尾隨被告,最終有警員協助制服被告,並帶被告到5米外檢查。
辯方質疑,李和另外兩名警員在書面供詞中,均弄錯了檢查被告之處的門牌號碼,質疑3警曾夾口供,李否認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