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經理吸入毒氣受傷 OK便利店向領展索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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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便利店指其員工受傷純是領展疏忽所致,因此要求領展承擔其賠償責任。
領展旗下的商場鯉魚門廣場6年前發生罕見事故,一名便利店女副經理懷疑吸入有毒氣體,被發現在廁所昏迷不醒。她雖然獲救,但卻聲稱受到腦神經損害,並透過家人入稟向便利店和領展索償。便利店認為該宗事故純粹是領展的疏忽所致,昨天(25日)入稟高院控告領展,要求法庭下令領展承擔便利店因該事故而要支付的任何賠償、利息和訟費。
原告OK便利店有限公司,被告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前稱領匯管理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稱,該名姓余的女職員於2015年2月2日受僱於原告工作期間,在鯉魚門廣場遇上述意外受傷,之後由監護人代表向原告索取僱員補償,而原告已支付了該筆補償。另外,她也由監護人代表入稟向原告和被告索取人身傷害賠償,指稱該次意外的起因是原告和被告的疏忽,但原告認為該次意外是領展單獨的疏忽所致,因此要求承擔原告須支付的任何賠償、利息和訟費,包括已支付的僱員補償。